|
网易搜索引擎-网站提交审核标准
一、基本准则:
网站标题、网站内容、关键词等不得包括下列文字或图片:
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、国徽、国歌;
使用国家机关、政府或者政党领导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;
使用“国家级”、“最高级”、“最佳”等用语;
影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、财产安全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
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;
含有淫秽、赌博、迷信、恐怖、暴力、色情及丑恶的内容;
含有民族、种族、宗教、性别歧视的内容;
破坏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;
法律、行政法规、政策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。
二、网站标题的审核:
网站标题支持简体中文、阿拉伯数字、英文字母及常用标点符号:“”‘',()-、 % 。 除此之外的任何字符均不允许出现,无意义的重复使用符号也不得出现,否则不予审核通过。
三、网站内容的审核:
(一)一般性规定
网站内容不得含有游戏外挂系列信息及图片;
不允许散布或者暗示暴力、凶杀或者教唆犯罪;
不得出现损害国家荣誉、破坏社会安定的信息;
网站描述中的信息必须与实际网站内容有关;
提交网站请选择二级以下目录,填写 100 个字的网站描述(包括标点符号、空格);网易有权对目录选择在二级及以上的网站目录进行调整;
对于推广内容(文字、图片)的链接网站,网易将审查一级页面,对于链接网站的二级页面,网易不承担审查责任。
(二)特别规定
不得进行网站推广的药品:
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;
戒毒药品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殊药品;
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品和试生产的药品;
卫生行政部门明令禁止销售、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单位配制的药剂;
除中药饮片外,未取得注册商标的药品。
四、关键词的审核:
除符合上述基本准则外,关键词不能使用有关国家政府、机关、领导人、其他公司企业的知名品牌;
基于关键词的网站推广,提交的所有关键词,均需与网站实际内容相符,禁止填写与网站内容无关的关键字;
对于 e 路通产品,不得使用与网易产品相关的如下关键词:短信、网易泡泡、虚拟化身、 face 、个人论坛、论坛、彩信、免费邮箱、邮箱、 VIP 邮箱、交友、同城约会、电子贺卡、贺卡、同学录、个人空间、精灵、大话西游、社区、聊天、点数卡等。
五、网站链接地址( url ):
所提供网站地址必须为有效链接,且内容与网站标题相符合;
网站链接地址必须使用域名,不得使用 IP 地址。
六、订单经网易审核确认后,客户不得私自修改网站 url 指向或对网站内容进行违反上述规定的修改。如果客户的修改导致其网站内容违反上述规范的,网易有权终止该网站的订单,且不予退款。
网易公司有最终解释权 |